赵尚志$莫言给两位抗日烈士题写碑文后,引发了批评,难道他不够格?( 二 )


赵尚志$莫言给两位抗日烈士题写碑文后,引发了批评,难道他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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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过讲述骇人听闻的故事之外,莫言还是一名超级“地域黑”,当然,他黑的不是其它地方,恰恰是自己的家乡。莫言在1986年出版的《红高粱》里写道: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一个人连生他养他的家乡都能描写成这个样子,真想不到他会用怎样的词汇和句子来抹黑其它地方。西方人喜欢丑化我们,他们看到莫言这样写,心里肯定会偷着乐。俗话说:儿不嫌母丑。对一个人来说,国家就是母亲,莫言这样描写母亲,不由得会让人们怀疑他的居心。
赵尚志$莫言给两位抗日烈士题写碑文后,引发了批评,难道他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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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莫言没有书法功底,不懂用笔和章法,写的字看起来张牙舞爪,却喜欢到处显摆,这明显是侮辱了书法的神圣。书法是国粹,也是艺术,审美是它的本质。若把书法写成涂鸦,向人们传播庸俗,这样的书法要它何用。况且,写在重要场所的书法,代表了这个地方的形象和文化,题字本身就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应该由德高望重的大书法家执笔来写,才比较匹配。莫言的书法既没有个人风格,也不具备艺术美感,让他题写,不但侮辱了书法,也降低了这些场所的神圣。
赵尚志$莫言给两位抗日烈士题写碑文后,引发了批评,难道他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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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事论事,这两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足以成为批评莫言的理由。首先,莫言写的是小说而不是新闻,写小说时为了取得艺术效果,作家往往会使用许多修辞手法,甚至会加入自己的感情色彩。如果把小说当作历史事件和真实新闻来看待,显然是错误的。况且,文学有权利来描写苦难和丑恶,如果认为这类文学是糟粕,那么,对文学的理解就太肤浅了。鲁迅先生的大部分小说里描写的是苦难和丑恶,但并不影响鲁迅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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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人们邀请莫言来题字,看重的是莫言在文化界巨大的影响力,借助莫言的知名度,完全可以提升场馆的人气,这样做是双赢的事情,并没有什么不妥。至于说莫言抢了书法家的饭碗,完全是一种“酸葡萄心理”在作怪,历史上,哪一位著名文人不写字,名人的字在历史上被当作墨宝的事情太多了。所以说,请放过莫言吧,他是当代为数不多的有良知、有担当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