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从历史角度看,宋代犯人真像水浒传中那样,任人宰割吗?( 二 )




犯人$从历史角度看,宋代犯人真像水浒传中那样,任人宰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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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中,就多次提到过赦免。宋江杀了阎婆惜之后,就说过自己先出去躲几年,等等皇帝大赦,那时候就能回来与父亲和弟弟团聚了。武松在孔家庄与宋江相遇,宋江想带着武松一起去清风寨。武松则说自己犯的罪太重,遇恩不赦,所以不能跟宋江一起,免得连累他。除了大赦之外,宋代还有曲赦、德音,也都用于赦免犯人,不过并不覆盖到全国,有针对性。恩宥之制,凡大赦及天下,释杂犯死罪以下,甚则常赦所不原罪,皆除之。凡曲赦惟一路或一州,或别京,或畿内。凡德音,则死及流罪降等,余罪释之,间亦释流罪。——《宋史·刑法志》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大赦也只是赦免杂犯和死罪之下的犯人,甚至那些性质比较严重,不在平时赦免范围内的犯人,也都可以赦免。曲赦是只赦免一个地方,比如一州一路,或者京畿地区等。而皇帝颁布恩诏,还会赦免除死罪和流罪以外左右的罪犯,有时候也会赦免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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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宋代还有“折杖法”,即死罪之下的罪,不管是笞刑、徒刑还是流行,都可以折算为杖刑,杖刑分臀部和脊部。比如笞刑换成臀部杖刑,打完释放;徒刑换成脊杖,打完后也可释放等。某种程度来说,折杖法的确可以保护犯人,但是也不完美。有的人可能会被打伤肢体,导致疾病残废,如果是无耻之徒,可能还会钻空子,反正可以打一顿释放,犯了罪也不怕了。在刑具方面,水浒中提到过一百斤的枷,是卢俊义所戴。实际上,宋代为了保护犯人,对枷的重量有规定,《宋刑统》中说过,“诸枷大辟重二十五斤,流、徒二十斤,杖罪十五斤”,可见最重的枷也不过二十五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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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枷之外,宋代对钳、锁、钮、杖等刑具都有响应的规定,这些都是为了保护犯人。再说小的方面以上这些,可以说是针对所有犯人而言,不分男女老幼,也不分。宋代也有许多措施,可以保护某一类犯人。其一是老人、孩子和残疾人。如果是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十五岁以下的孩子,以及残废的人,他们犯了罪,是不可以对其进行拷打刑讯的,也不能让他们戴刑具。若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者,并不合拷讯,皆据众证定罪,违者以故失论,若证不足,告者不反坐。——《宋刑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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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疾”,主要指的是痴呆、侏儒症或者腰部脊背有问题,如果是这类人,也不能拷打刑讯逼供以及戴刑具。这里还特意说明一点,若是这些人犯罪证据不足,告状的人不会因此而被反坐,毕竟没有伤害到这类人。如果是八十以上的老人,十岁以下的孩子或者有重病的人,犯罪可以进行“收赎”;九十以上,七岁以下的人即便犯了死罪,也不判死刑,可以把他们送到偏远的地方。若是有教唆他们犯罪的人,则惩罚教唆的人等。其二是妇女。妇女也是弱势群体,她们身体弱,体质差,若是轻易用刑,很可能出人命。若是与男犯关押在一起,可能受犯人或者狱吏羞辱。所以,女犯有单独牢房即女牢,这在水浒中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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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取一面二十斤死枷,枷了白胜,他的老婆也锁了,押去女牢里监收。——《水浒传》在妇女中,孕妇是更特殊的一类人,宋代皇帝对孕妇也格外关照。宋代规定,如果孕妇犯了死罪,不能立刻处死,要等孕妇产下孩子一百天后,才能处以死刑。如果孕妇尚未分娩而被刑罚,或者产后不到一百天而被处决,会判狱吏等人徒刑。除此之外,犯人如果生病了,会有专门的药品治疗,也会有专门的人来看病;犯人的伙食、衣服也有标准,如果是冬天,朝廷还会发给犯人木炭,供犯人取暖。如果犯人病死,或者衣食钱等被克扣,狱吏等人会受到相应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