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写出好诗词的第一要素是什么?格律、技法与意境都不是,且看分析( 二 )


初学的诗友对格律有一个误解,总感觉格律会束缚自己写东西,然后就去注意古人的出律现象,拿古人一些出律作品来说事,给自己不按格律写作品找理由。
比如找一些例子。白居易的“野火烧不尽”,“不”字就出律了;杜牧的“南朝四百八十寺”,陆游的“一生报国有万死”,一连五个仄声,肯定出律。既然古人都不按格律来,那我为什么不能出?
找到这么些个例子,然后就对格律不那么讲究了,随手写文字,几年下来还在原地打转,迟迟进入不了真正的诗词境界。最大的问题是,他只知道他看来的古人出律,而没有真正深入去研究古人的出律。以现代人的发音来看唐朝人的格律,拿现代人所了解的格律去衡量唐朝的诗人,很可能会看不准。我们觉得出律,唐朝人很可能不认为是出律,或者别有说法。
李白@写出好诗词的第一要素是什么?格律、技法与意境都不是,且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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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单的一个发音方面,我们所看到的出律这个问题,有些是以“入”代“平”现象。古人经常有入派三声的说法,入声字可以转调为平声或上声。“野火烧不尽”,“不”是入声;“南朝四百八十寺”“八、十”是入声;“儿童相见不相识”,“不”是入声。以“入”代“平”,在古人眼里,很有可能这些都不算是出律或拗句。
当然还有些是当时允许的体式,比如崔颢的《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不复返”、“空悠悠”,不对仗,平仄也不对,词性也不对。可是崔颢的这首诗被认为是唐诗第一律。
你说古人怎么能把一首出律的诗捧为第一律?其实在唐朝前期,这种体式是允许的。律诗中如果第三联是一个工对,那么第二联就允许半工对。我们看第三联:“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这是一个工对。而第二联就允许半工对,“白云”、“黄鹤”对上了,“一去”,“千载”对了一半。“不复返”、“空悠悠”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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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杜甫的《月夜》“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小儿女”和“忆长安”明显不对仗。但你看第三联,“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工对。有了第三联的工对,第二联允许半工对。“遥怜”“未解”对上了,“小儿女”和“忆长安”就不对了。这种体式是当时允许的,不算出律。故此,我们现在写诗词时,可以借鉴这些,也不能呆板的看到某些人写的律诗出现这种半工对,就指摘人家一定要工对。虽然全部工对更好,但不能呆板去要求。
总下来,古人出律的原因或有那么几种:以“入”代“平”、当时的体式、古诗的残余、律绝形成期中的一些未成熟现象、还有是有意的突破。比如“八月湖水平”“一身报国有万死”这都是有意突破,即常说的“不以辞害意”。当然确实也有不少就是出律。所以,对古人出律要有分析,不宜简单地说是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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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算发现了古人出律,我们能拿来给自己不按格律写诗作借口吗?古人出律是在熟悉格律,驾驭文字得心应手之后,才在某些的创作中故意出律。我们作为诗词学习的初级阶段,对语言文字的音韵研究远不如古人,能一开始就提倡不遵守格律吗?这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初学者暂没资格这样做。
退一万步来说,古人好作品的流传,不是因为其不遵格律而出名流传的,而是以作品文字优美、意境高雅而流传。就近体诗来看,即使是好诗,但有出律那也不是其出名的亮点,也是瑕疵来着。如果你揪着人家出律来说事,写诗词光学古人的出律,那就学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