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女子向一部电影投资50万,结果傻眼了( 三 )


众筹电影对大众而言并不陌生 。 2015年 , 动画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上映20天便揽下7.3亿元高票房 , 其中89位众筹者投资780万元 , 获得了本息总和3000万元 , 获利近4倍 。
然而 , 电影获得分红的前提是需要完成拍摄制作和公映 , 由于前期电影市场封闭 , 造成投资者信息不对称 , 加上电影涉及资金、演员、审片等 , 不可控因素较多 , 极易出现延迟甚至无法上映 , 为投资者带来风险 。 南都采访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 , 2021年涉及众筹电影的国内案件超过10宗 , 不少因电影无法如约完成拍摄和在网络平台投播造成合同纠纷 。
电影投资人姚华曾分析电影项目融资的套路:如果一部电影的票房收益是50亿元 , 去除院线收益、电影专项基金税费、发行代理费等 , 真正留给投资方可以进行分配的 , 大概也就是30%至35%之间 。 在这个范围里 , 如果以30%计算 , 50亿元的票房里 , 投资人只能拿到15亿元 。
15亿元里面 , 去除作为基础投资方、制片方、主创奖励等 , 再进行拆分 , 下游投资人能够拿到的收益比例会非常低 。 这种情形之下 , 做成理财产品或拆分份额向他人进行融资 , 绝大部分注定失败 , 极易引发群体诉讼 , 甚至会对影片口碑产生恶劣影响 。 另外 , 上述方式常常导致电影份额被放到一些投资理财群或股票群推销 , “杀熟”情形非常多 , 风险很大 。
律师
公司或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则称 , 投资方将电影份额对外转让或再融资的时候 , 必定是溢价的 , 而合同一般以制作成本或票房预估为前提向投资人“兜售” 。 其中 , 电影核心成本和评估方式极易被虚报或隐瞒 , 涉嫌合同欺诈 。 众筹具有极高法律风险 , 和非法集资、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公众存款此类违法行为距离很近 , 属于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和红线边缘 。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也表示 , 对于收取资金的一方没有按承诺使用资金 , 且符合约定的退款条件的 , 投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 要求对方退还款项 。 如果企业以投资入股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 具备以下特点 , 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 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 并且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达到一定金额的 , 则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因此 , 投资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 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