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软件监视隐私「手机App监听用户信息隐私不值钱」( 三 )


从我们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开始,人们就是需要交流的,为了生存下去大家就会交换一些信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 。不管是付出了代价,还是没有付出,只要你想到知道一些信息或者使用一些东西,那么你的信息就可能会被泄露出去 。现在很流行一个词叫做大数据,其实就是通过互联网知道我们的信息和我们的喜好 。

有时候大家就会发现,我刚刚跟朋友讨论了什么事情或者什么物品,然后在刷手机的时候 , 手机就会给你推送相关的内容,其实这就叫做大数据分析 。这就是因为我们的资料被手机的app监视和记录了,他们在把收集的资料卖给一些有需要的人,或者是给我们推荐相关的内容,最终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想要盈利 。

大家是不是觉得这样的现象挺可怕的 , 真的是挺可怕的 , 有时候我们都没有用手机搜索,就是跟朋友聊一聊某个东西 , 结果过不了多久就会收到相关的推送,这样感觉一点隐私都没有 , 真的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 。希望国家能够出手整治一下这样的事情,保护好大家的隐私 , 不然太吓人了 。

手机软件监视隐私「手机App监听用户信息隐私不值钱」

文章插图
抖音等app监听我们说话,是否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是侵犯隐私权了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的隐私也更加容易泄漏 。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 , 既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也带来了各种各样涉及个人隐私安全的问题 。
《民法典》人格权编设专章(第1032条至第1039条)对隐私权保护进行详细规定 , 对隐私权的概念和保护范围首次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 足见新法对该权利保护的重视,折射出国家法典对公民权利和生命的尊重 , 也体现我国“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 。
在我国,与隐私相关的最早的条文出现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140条 , 该条文依托名誉权保护隐私 。
隐私权被正式明确列为独立的权利始于2010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2017年施行的《民法总则》中再次被提及 。《民法典》设专章明确隐私权的含义并列举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类别 , 与之前相比,对隐私权的保护可谓浓墨重彩 。
《民法典》法条依据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 , 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 , 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一、隐私及隐私权的含义
1、隐私
在我国,隐私自古亦有之,称为“阴私”,最早出自《汉书》,指隐秘不可告人之事 。
2、隐私权
法律中的隐私权指的是自然人就其隐私所享有的不受侵害的权利 。
《民法典》第1032条第二款对隐私作了明确的法律界定: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同时,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隐私权的内涵也应该是开放性的,具体表现形式变得更为丰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