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旅游景点怎么写

1.如何申请旅游景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775-1999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Standard of rating for quality of tourist attractions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6-14批准 1999-10-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 , 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
本标准出版时 ,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H 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0001-19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旅游区(点) tourist attraction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 , 有统一管理机构 , 范围明确 , 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 , 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 。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 。
3.2 旅游资源 tourism resource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 , 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 , 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3.3 游客中心 visitor center 旅游区(点)在区内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
4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及标志 4.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四级 , 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 。4.2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颁发 。
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依据与方法 5.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确定 , 依据"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景观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得分 , 并参考"游客意见评价体系"的得分数 。5.2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八个评价项目 。
"景观质量评价体系"包括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 。每一评价项目继续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 。
对各子项目赋以分值 , 各旅游区(点)按各评价项目及子项目的相应得分数确定其等级 。5.3 "游客意见评价体系"是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
包括总体印象、可进入性、游路设置、旅游安排、观景设施、路标指示、景物介绍牌、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安全保障、环境卫生、旅游厕所、邮电服务、购物、餐饮、旅游秩序、景物保护等评价项目 。每一评价项目分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 , 并依此计算游客意见得分数 。
5.4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及《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6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6.1 AAAA级旅游区(点) 6.1.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良好 , 依托城镇的交通设施完善 , 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 。
布局合理 , 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