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惊悚悬疑小说

1.恐怖悬疑小说要怎么写才好看看来还是我来回答你比较好吧,首先,在考虑恐怖悬疑的时候,千万不要透露出鬼魂的踪迹,要把文中的某些场景和不可思议的事情,让读者幻想到鬼魂,而恐怖悬疑的特点往往就是故事发展到最后,没有鬼,而是人在作祟 。
所以,在小说的中间部分,要极力诱导读者,往一个人物的身上引导,而事后证明,这个人跟这个事件完全没有一点关系,而重要的是,在开文的前端,就是楔子部分,要写的吸引人,才能让读者有继续读下去的欲望 。每一段的最后末尾要留下一点悬念,一点点就好,这样可以让大家很希望看到你后面的文章,包袱要多,一个章节最起码在十个左右 。
凭借我两年写悬疑小说的经验,这些应该还是挺全乎的吧 。
2.怎么才能写出一篇恐怖的推理破案小说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的兴趣 。
因此,写推理小说有着极其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十足,每一个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说作者,都得服膺这些守则 。在此,特别列出这些理应称之为“诫律” 的条文,其中,一部分根据所有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所遵行的原则,另一部分则来自所有诚实作家内心的信念,两部分熔铸而成: 一、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
二、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的诡计愚弄读者 。三、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 。
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 。
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 。
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疑犯自白 。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疑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到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 。
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 。
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就犯下恶行的人 。如果侦探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书后才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
七、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 。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分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 。
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 。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 。
所以,当一个“恶毒” 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地来追捕凶手 。八、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 。
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 。一个根据理性创作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济身四次元的形而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
九、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 。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络,更会不当地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