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新,将旧法几条合并、重新组合,表述更简明、规范、逻辑性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新,旧法为“资产”,表述更严密)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新,表述更严密),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新,表述更严密),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新,表述更严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新增);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新增)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新,扩大了没收范围,限制更规范)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五十一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新增,利于法人治理的加强和完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新增,利于法人治理的加强和完善) 。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增,加强和完善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不受侵害)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增,加 。
6.董事会的传签决议的文件格式怎么写公司第 次董事会决议
时间:
地点:
出席:
主持:
记录:
主要内容:
经投资者 的授权,全体董事讨论,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一、变更事项:
1、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2、变更公司出资方式:
3、延长公司出资期限:
4、增加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5、变更公司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6、变更公司法定注册地址:
(7、其他变更事项,)
二、修改章程中的部份条款(或者重新修订章程),将章程中第 条“ ***** ”,修改为“*****” 。
(注:办理变更的同时需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在章程中设立监事的条款)
全体董事签字:
公司盖章
时间
公司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对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决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 股东会会议决议怎么写
- 年度董事会报告怎么写
-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 安耐晒批准文号 安耐晒批号后两位字母代表什么
- 董事会议题怎么写
- 药品的拼音怎么写的
- 答辩决议书怎么写
- 股东决定书怎么写
- 董事会报告怎么写
- 董事会会议纪要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