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会诊纪录怎么写( 八 )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 。
8.怎么做分级护理制度检查记录(一)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 。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 。
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 。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 。
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 [2005]438号文件) 。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
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
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 。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 。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 。
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4)、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
4、输血查对制度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