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方供货周期怎么写( 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以及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文件,经(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协商,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确认,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内容(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二、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 。
2、合同总价包括:设备供应费、运输费(含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及其它费用 。3、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
三、款项结算1、合同生效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X%作为预付款 。即人民币(大写) (¥ )2、所有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X% 。
即人民币(大写) (¥ )2/6页3、留合同总价的XX% 。即人民币(大写) (¥ )尾款,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动用此款),一个月内全额无息一次付清 。
4、支付方式:银行转帐 。5、结算方式:由鉴证方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分三次给乙方开具分期付款验收单,由乙方与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结算 。
第二次付款时,乙方将发票(按合同总价直开甲方)、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验收单(一式四份)送鉴证方审核后,凭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验收单,到西安市财政局办理结算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略) 五、交货条件: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六、运输1、运输由乙方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设备供应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等 。
2、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保证按期交货 。七、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设备必须执行下列条款:1、选用的设备保证技术指标先进、质量性能可靠、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全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保整个设备达到最佳运行状态 。3、各种设备具有良好的外观,适合各种安装场所的使用 。
4、设备自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X年 。设备自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XX天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设备自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XX至XX天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可选择换货 。
免费保修期内,同一主要部3/6页 件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两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可以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X个工作日,解决问题不超过X小时,对问题较大短期内暂不能解决的,为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在X日内免费提供替代产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八、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乙方所供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当日派出合格的维修人员到设备现场进行检测维修,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将产品送回生产厂,乙方承担往返费用 。
2、质保期内,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到设备现场走访,对设备给予检查维护 。3、质保期内,乙方排除设备故障的期限不得超过X个工作日 。
否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尾款中扣除 。4、质保期结束前,乙方应对所供设备进行系统测试,全面保养维护,维护内容包括:检查所有设备的各类连接件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