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新店申请怎么写( 四 )


有效期届满 , 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 , 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 , 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 , 《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
自治区的审批机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地点与时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9号;电话:0991-2629949;监督电话:0991-2660453; 具体办理申报提交材料: 1、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下同) 。
自治区药品管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依据药品批发企业设置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 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 书面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并完成筹建后 , 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 , 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
【药店新店申请怎么写】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 , 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 ,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组织现场验收 , 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结论 。不符合标准的 , 下达《验收整改通知书》 , 企业应当在30日内完成整改 , 提出复查申请 , 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组织验收 。
经现场验收符合标准的 ,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 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满后 , 未提出异议的 ,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 并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提出异议的 , 待调查核实后再行处理 。
不符合条件的 ,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作《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不予发证通知书》 , 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 至于 , 开药房的申请应该要包括你开药方的简单理由、药房的基本情况、经营的基本范围、承诺等 。
4.如何写药店申请书原发布者:会计师菜鸟ON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尊敬的药监局领导:为了方便我市开发区火车站附近居民的用药需要 , 鉴于目前本区域内居住人口多 , 药店少 , 买药不方便等原因 , 本人申请在开办一家零售药店 , 拟开办药店名称叫开发区省时省心药店 , 请调查批准为谢 。
一、申办人信息:姓名:xxx , 女 , 37岁 , xxx学院(原xxx卫生学校)医疗专业毕业 , 中专文凭 , 开发区常住户口 。二、申办理由:1、区域内药品供应不足 。
在火车站方圆500米内有3.5万人口 , 有3家药店 , 而且规模都不大 , 经营品种不够充足 。据调查了解 , 不少常用的药品经常都不能在这里买到 , 买药者不得不花钱坐车到兴义市区大药房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