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领养证明上户口怎么写( 二 )


(一)、必备材料:单位证明、个人申请、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
(二)、办理程序:到居委会领取证明表一式两份(下列另有规定的除外) , 逐级审核后报
区计生局审批 。
(三)、收养条件:
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 。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 收养人不
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 。
3、收养其它弃婴 , 必须无子女 , 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 , 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
份 。
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 , 还必须提供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
婚证、当地镇(街道)一级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节育情况证明、小孩出生证、准
生证(属计划外生育的 , 还需提供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或罚款单据) , 并要与有关
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
5、患不孕症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需经市人民医
院、市妇儿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中两家医院检查证明患不孕症、治疗无
效后到区计划生育局领取申请表 。
6、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要
求生育的 , 按一孩程序审批 , 除此之外仍按二孩程序审批 。
7、1999年5月25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后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不
予办理收养登记 。其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摘自中
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国计生厅[1999]55号、深民福[1999]10号、深计生[2000]
5号文)
(四)审核时限: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 , 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理完毕
5.领养孩子需要哪些证明才能上户口领养孩子需要收养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等证明才能上户口 。以山西省为例 。
《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最新修订)》
第二节 收养申报
第二十一条收养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 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
第二十二条公民个人收养、且未办理户口登记的人员 , 收养人可以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 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
第二十三条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 , 由该机构持弃婴入院登记表、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捡拾证明及收养社会福利机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 向该机构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
第二十四条 1999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 , 公民私自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子女的 , 收养人可以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公证书 , 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
1999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后 , 公民私自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子女的 , 收养人按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后 , 按本规定第二十二条办理 。
第二十五条公民私自收养 , 但不符合收养相关规定的 , 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抚养(助养)人为被抚养(助养)人按规定到本地社会福利机构登记集体户口 。
第二十六条对非亲生子女(包括公民个人收养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落户的 , 必须报请市级公安机关刑侦技术部门采集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 , 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确认非被拐卖儿童后 , 再办理落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