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危房建造申请书怎么写( 三 )


3、凡经本市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为危险(局危)的房屋,检测报告必须报中心审定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要求进行危险房屋审定时,必须先委托有资质的房屋检测单位进行房屋安全检测 。
4、检测单位会同房屋检测委托方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危险(局危)房屋审定申请表;
(2)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房屋检测委托书和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3)房屋质量检测报告 。
5、中心接受申请后,通过现场查勘或历史资料调查,对送审报告进行初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不能通过初审的,退回送审资料 。
6、对于通过初审的检测报告,由中心根据项目规模等具体情况组织市房屋检测技术委员会专家(5-7人)对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或会议备忘 。
7、中心根据专家意见,房屋实际状况,对检测报告进行综合审定,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通过审定的,出具“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危险(局危)房屋审定书” 。审定书加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危险房屋审定专用章”和“上海市房屋检测中心”公章后生效;不通过的,出具“上海市房屋安全性鉴定结论审定表”,加盖“上海市房屋检测中心”公章 。
8、对于出现紧急险情的危险房屋,检测单位或委托方应立即通知中心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到场应急处理 。须用图片或文字记录原始情况,并经有关人员会签后,作为补办危险房屋审定书的原始凭证 。
【景东县危房建造申请书怎么写】

景东县危房建造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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