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收条有法律效应( 二 )


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 , 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 , 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 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 , 而不宜写“欠条” , 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 , 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 , 而没有写进借条中 。事实上 , 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
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 , 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 。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 , 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 , 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 。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
因此 , 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 , 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 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 , 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
4、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 , 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 , 也不泛亲戚关系 , 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 , 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 , 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 , 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 , 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
扩展资料:
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 。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 , 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 , 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 。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 , 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
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 , 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 , 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 , 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 , 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 , 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 , 可以入账 。
除上述几种收据外 , 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 , 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 , 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据
5.收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收条的基本要素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 , 具备这四个部分才具有完整性和合法性 。
标题:一般可以直接写为"收条" , 也可以写所收到的钱物名称+收条 , 如:"现金收条"、“衣物捐赠收条 ”等 。正文:主要包括交款交物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 , 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
署名:代表单位收到钱物的 , 应写明单位名称 , 再写明收到钱物的代表姓名 , 以个人名义收到钱物的 , 写明个人的姓名 。如:收款人:张三 。
时间:写明收到钱物的时间 , 一般以公历时间为准 , 使用阿位伯数字套年月日 , 年月日不能用圆点代替 。另外应注意:手写的收条不能潦草 , 不能有涂改 , 语言表述不能有歧义;现金收条要同时具备大小写 , 并且要一致;交钱物的单位或个人要求按手印的 , 收到人要满足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