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形象怎么写

1.什么是音乐形象音乐形象是个重要的美学问题,我们要建立完整的音乐美学系统,这个问题是难以避开的 。
音乐形象问题较复杂,它的存在既是一个,又是三个,这三个都是怎样状态的存在,又处在怎样的关系中,等等,这是本文要试图说明的 。不过,在说明音乐形象之前,有必要先说明形象 。
一、形象 形象是与抽象对应的一组哲学——美学范畴 。为形象释意,当与抽象对举为宜 。
形象,基本规定性是“个别”,即一个个的具体存在 。黑格尔说的“这一个”;〔1〕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的:“个别对象我叫形象”,〔2〕皆是一语啄破 。
形象或说就是“具象”、“殊相”,它是可生可灭的 。抽象,基本规定性是“一般”,是众多个别上升的结果,因抽掉了“象”,又叫“舍象”;因是群类概称(概念)的形式,又叫“共相” 。
它在个别、具体对象消失后,仍是一种观念的存在 。《易经·系辞上传》云:“形而下者谓之器”,这“器”当指形象一类;又云:“形而上者谓之道”,这“道”当指抽象一类 。
朱熹说:“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形而上者无形无影是此理”,〔3 〕则是对二者作的进一步描述 。形象与抽象客观上的不同,遂造成主观接受上的差异 。
这便产生了它们补充性的规定:形象是感性的,抽象是理性的 。举例——贝多芬是人 。
《热情奏鸣曲》是音乐 。两个判断的主辞“贝多芬”、“热情奏鸣曲”是个别——形象,“有情有状”,故都能以感性方式接受:贝多芬可见,《热情奏鸣曲》可听 。
而宾辞“人”、“音乐”,则是一般——抽象了,“无形无影”,故须以理性方式把握,感性无能为力:任谁也看不到这“人”,也听不到这“音乐” 。老子说:“大音希声” 。
它重要的一解,那“大音”就是指这种一般——抽象的音乐 。它“大”到世间一切消亡的,现存的,未来的音乐都概括在内 。
如此的一般抽象——仅为意象的符号,当然要 “希声”——听之无声了(“大音”统属抽象“道”的范畴,为“万物之宗”的 。柏拉图“理式”之类的音乐亦当同此 。
【音乐形象怎么写】“大音希声”的另两解是:①“最美妙的音乐是稀有的”;②“最美妙的音乐是疏缓的”——指雅乐) 。到此,形象与抽象的基本规定性“个别”与“一般”,及补充规定性“感性”与“理性”都揭示出后,它们的定义就可以下了: 形象,是个别的、感性接受的对象 。
抽象,是一般的、理性接受的对象 。形象概念通常仅限于黑格尔说的两个“认识感官”〔4 〕(艺术感官),即视、听觉的对象上使用;而不在“实践感官”(非艺术感官),即味、嗅觉的对象上使用 。
人类生活的世界本身是一个形象的构成——一幅巨大的、有声有色的立体画卷 。对这个画卷的反映,艺术与科学分别遵循着两个相反的定律来进行:艺术是形象(反映)律;科学是抽象(反映)律 。
二律所以背反,根本原因在于追求和达到的价值目标不同 。艺术的价值目标主要是美;科学的价值目标主要是真 。
如《红楼梦》里形象地展开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种种生活画面和人物形象,“美人灯”似的林妹妹,吃胭脂粉的贾宝玉……呼之欲出,既个别又美感 。而“红学”中,那数十数百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被抽象掉,画面不见了;仅存逻辑论证、考据之类,“封建社会百科全书”(何其芳)云云,既一般又理性,美几乎荡然无存,但却达到了另一价值目标——真 。
形象不一定必美,但美却必须附丽于形象本体上方能存在和显现,所以为实现美的价值目标,艺术必须形象,否则价值目标就将落空 。历来“公式化”、“概念化”被当作艺术禁律来看,说到根底是失却形象,美便失去依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随之,势必导致艺术魅力及价值的丧失,故而必禁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