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补助申请表怎么写

1.慢性病补助怎么申请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 , 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 , 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 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 。
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 , 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 , 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 , 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5个工作日以后 , 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
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 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 , 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 , C类有效期为一年 。
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 , 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
2.重大疾病补助申请书如何写南方网讯 采访人员昨日(10月15日)从省政协获悉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提案办理时表示 ,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无需申请 。
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治疗 , 每一社保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应的医疗费用 , 由重大疾病补助金给与支付 , 重大疾病补助金每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具体支付比例是: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年度支付额度在0元-10万元的 ,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支付比例为90% , 个人支付比例为10%.目前的医保政策没有“病人的住院费达9000元必须出院”的规定但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时不按规定出院的 , 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之次日起 , 所发生的费用需由个人自负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表示 ,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 , 完全可以在出院后15天内再次住院 。相反 , 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待遇 , 医保政策规定:患有按定额或按病种结算的疾病的参保人员在出院后15天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 , 定点医院只按住院一次标准结算费用;但经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诊断 , 报市医保中心同意 , 其医疗费用对定点医院可按再次住院结算 。
避免定点医院在参保病人未达到出院标准时而要求他们出院 。据悉 , 去年1月至今年5月 , 广州市参保人员中 , 已有934人次享受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 人次均补助金额为16167元 。
3.如何申请慢性病补助办理程序:凭区(县)级以上(含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化验报告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 , 向农医部门提出申请 , 填写门诊大病(慢性病)审批表 , 办理相关手续 。
经审核同意后 , 核准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有效期为一年 , 来年需重新申请审批 。
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的费用: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 , 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3、检查费(检查、化验等 , 限额600元);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 , 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5、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 , 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7、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8、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 , 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特别注意:1、剔除不可报销费用后 , 可报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相应打折:市乡镇卫生院100% , 本市市级医院90% , 市外80% , 无转诊证明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