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的抄送机关怎么写( 二 )


对发文机关而言,通过抄送形式将需要在有关单位知晓的事项告诉受文方,履行告知义务;对被抄送机关而言,通过接收抄送文件知晓发文的意图,便于了解情况或配合工作 。4.执行作用 。
抄送单位同样是公文的受文机关,现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款规定:“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明确了被抄送单位依照职能职权除享受有知情权外,还具有执行的义务,即当本地出现同样情况或需要时,也应按抄送文件中的规定执行,而不需就同样内容报请上级单位批准,抄送文件具有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效力 。既非主送又非抄送的单位如需执行规定,应依照职能职权请示发文单位确定能否执行文件 。
如:省物价部门批复某市物价部门同意收取某项费用,则各市如遇到同样需要,都可按文件规定执行;如只批复一个市,没有抄送其他市的,其他市须另作请示 。又如省物价部门函复解释或明确某市咨询的某项政策问题,被抄送的各市物价局都应按同一解释执行 。
使用抄送除遵守上述第一条列举的规则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切忌乱抄乱送 。发文机关要根据公文内容与性质、机关或领导人的职能职权及工作的需要、保密需要来确定抄送名单,少了不利于工作,过多过滥会使受文机关以及发文机关本身不胜负担 。
2.抄报、抄送统一使用“抄送” 。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已将过去区分抄报用于上级单位、抄送用于下级单位,改为统一使用抄送 。
至今仍有一些单位继续使用抄报,这是不符合现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的 。3.请示件要慎列抄送单位 。
一是不宜抄送下级机关;二是确实需要抄送平级单位的,也应严加控制抄送范围,因为上级未批准时,文件的内容尚未确定,还处于内部研究决策阶段,故不宜让信息扩散,否则会使工作被动甚至造成不良后果;三是有的单位为了争取领导重视,将请示件抄送许多上级领导,这样将影响上级单位正常的公文流转 。4.抄送的排列顺序 。
一般按机关性质和隶属关系掌握,依据国家、省、市级单位层次顺排,如确需抄送上级领导的,可先排个人,再排单位 。还需要指出的是,被抄送机关要妥善处理所收文件 。
只需知晓而无办理责任的被抄送机关应将文件送有关领导或业务人员了解文件内容;发现抄送文件有政策问题的,应及时将意见反馈发文机关;与本单位关系密切需要贯彻执行的,应将文件转入办文环节,并妥善保管文件以备使用 。
3.公文中简报的写作格式是什么A.简报由报头、主体、报尾组成 。
B.1.报头须有红色字体书写,
2.简报正下方印上期数 (第X期 )
3.期数左下方写主编简报的的单位名称 (XXXX编)
4.右下方写印发的具体日期(阿拉伯数字的年月日)
C.下面加上一条红线与主题部分隔开
D.主题:由按语、标题、正文组成 。
1.按语:用来说明简报的原因或目的,引起读者的注意,写作格式是在红线下空两字位置书写
2.标题:准确、简练、新颖、有吸引力 。(让读者一看就知道所表达的事项)
E.报尾:正文写完,用黑色线将主体部分与报尾部分隔开,在黑线下写简报的报、送、发单位及 简报的份数 。
4.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有什么不同1、含义上的区别
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 。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
抄送机关,是除主送机关(上级、平级、下级)之外的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平级和下级机关 。抄送机关的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同时也要避免漏送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