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如何召集股东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
2.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怎样的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在有限公司称为股东会,在股份公司称为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原则上采取召集会议的方式;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1、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一手包办 。
2、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 。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与主持 。
4、监事(会)不召集与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与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的种类 1、定期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 。
2、临时会议:以下三类主体之一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第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第二,1/3以上的董事;第三,监事 。原则上会议应提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但章程或全体股东可以另行约定 。
会议表决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不这样规定的从章程 。对会议事项的决议应作出会议记录,出席股东应签字 。
3.股东大会会议如何召集和主持一、正常情形下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二、特殊情形下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1.在董事会能够履行职责召集股东大会,而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2.在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
3.在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时,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
4.临时股东大会怎么召集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
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换言之,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是遵循“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这一顺序的,如果未能按照这一顺序,则属于程序违法,所作出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可以被法院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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