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辩护的理由、观点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 。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 。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
(2)结束语 。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 。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如无罪、有罪但罪轻等;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
3、尾部 。尾部应当写明辩护人的姓名以及发表辩护词的时间 。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公开予以宣告 。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 醉驾悔罪书怎么写 范文如下 。
我今年20岁,在银行上班,今天我怀着无比内疚的心情,向交警做检讨:
2017年10月适逢元旦即将来临,我们集体到一家饭店用餐期间,我饮了一些白酒,晚上11点多后,便独自驾车回家 。
当车行至中山北二路和四平路的小转弯处时,我车左后部与一辆车右前角相擦双方车辆损伤约5000多元,后,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我明白,由于我一时大意、一时糊涂,造成了交通事故因此我深深地懊悔不已,在此深刻检讨:
1、本人的世界观以及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均没有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而发展和提高总是认为,象这次所的,不会什么大的,不会造成太大的麻烦,其实不然,的是严重的、沉重的,对我来说是非常深刻的 。
2、任何事物(包括人)的存在都是有规则的、有约束的如火车只能在轨道上行驶,轮船只有在航线上行驶,这些看起来非常浅显的道路,本人却视而不知做起来随心所欲,没有遵循规则做事,暴露了自己觉悟意识不高,以及思想作风涣散等问题
3、人类社会是整个自然界进化发展的最高级产物,是一个有序的、不断前进的社会目前,提倡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以及构建***社会,正是人类对自身发展的美好要求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思想膨胀、想当然做事,认为自己不会出事,不考虑自己的行为规范以及其行为给社会及周围人们包括自己家人带来的影响和不良后果,这样做显然不符合人类构建美好社会的要求,其结果就是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