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的协议怎么写( 六 )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
委托合伙人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四条 入伙、退伙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
第十五条 解散与清算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③清缴所欠税款;④清理债权、债务;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干股的协议怎么写】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签字: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