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一般由请示单位、请示事由、文种或请示事由和文种组成 。正文正文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一)请示缘由 。
提出请示的原因和理由 。(二)请示事项 。
就是提出有关问题要求上级指示或批准,有的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供上级机关参考 。提出的请示,要符合有关方针、政策,切实可行,不可矛盾上交 。
(三)请示要求 。应明确提出要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常用“是否妥当,请批示”、“妥否,请批示”、“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等等 。
撰写请示的注意事项(一)坚持一事一请示 。(二)请示应只主送一个机关,切忌多头主送 。
(三)不可越级请示 。(四)不可请示和报告混用 。
(五)请示的语气必须谦恭,不能以决定的口吻说话,在写请示事项时,只能写“拟”怎么办,不能写“决定”怎么办 。(六)请示未获上级批复前,不得将公文抄送自己的下级机关 。
(七)为了提高解决问题的效果,在撰写请示时,可提出两个或多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指明倾向性意见 。(八)在所陈述的情况和理由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可用各种附件作详细说明,以简化正文 。
4. 怎样写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格式
请示、报告的区别、内容及格式要求:
1、请示是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指示工作,解释问题或批准某种要求的上行文,是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办理的事项,“请示”要求一文一事;
2、报告是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主管部门询问或要求的陈述性公文,“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3、请示、报告的格式要求见附件 。
请示、报告的报送程序
1、任何科室或个人的请示、报告统一交由院行政办公室进行分类、登记,不得直接报送医院领导和主管部门 。
2、院行政办公室将请示、报告转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履行签收手续 。
3、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收到的报告进行审阅后,呈送分管院领导审阅,并归卷备查,审阅者均应在报告上明确签署“已阅”、注明审阅日期和时间 。
4、主管部门对收到的请示,属职责权限或制度规定明确可办理的事宜,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特殊事宜不超过7个工作日);超越职责权限或制度未明确规定或处理有困难的事宜,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分管院领导请示,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院长批准,办理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事宜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需要跨部门会议商定或医院办公会、院务会议决定的事宜办理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结的请示应在请示上明确签署处理意见并归卷备查,会议决定的事宜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归卷备查 。
5、各主管部门对请示或报告应按照“未办理”、“已办理”或“未阅”、“已阅”进行分类分卷管理 。
6、除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外,未经上述程序报送的请示不得办理,办理结果也不得生效 。
党纪办、行政办、行政督察员应定期对各部门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和卷宗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
请示是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在公文往来中经常用到的重要评议体之一 。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
请示批准某一事项 。
请示的特点:
一是时间性较强 。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 。
二是要一事一请示 。三是通常主送一个机关,不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在请示的同时又抄送下级机关 。四是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如确需越级请示,应同时抄报直接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