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计划怎么写( 二 )


在新的学期里,我会好好珍惜时间,按时完成作业,不再把今天的事放到明天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我会把握住每一分、每一秒,不会到最后才悔恨自己的虚度光阴 。
新的学期,我决定一往直前!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新的计划,当然造就了全新的自我 。
未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信心,失去了自我!
加油吧,努力吧!成功之神在向自己招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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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讯问犯罪嫌疑人技巧问题 讯问犯罪嫌疑人及讯问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项,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二节中都有明确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
5. 工作计划怎么写 工作计划是一个单位或团体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打算 。写工作计划要求简明扼要、具体明确,用词造句必须准确,不能含糊 。
(一) 工作计划的格式:
1.计划的名称 。包括订立计划单位或团体的名称和计划期限两个要素,如“**学校团委2001年工作计划” 。
2.计划的具体要求 。一般包括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工作的项目和指标,实施的步骤和措施等,也就是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
3.最后写订立计划的日期 。
(二) 工作计划的内容 。一般地讲,包括:
1.情况分析(制定计划的根据)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