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条怎么写( 六 )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度百科-欠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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