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乙双方应支付给丙方的中介佣金:甲方应支付丙方中介佣金(大写) 元整(¥ )。乙方应支付丙方中介佣金(大写) 元整(¥ )。
4、甲方收取乙方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作为有关费用(如装修、设施、水电费、电话费等)的押金 , 待退租并经甲方验收房屋无损坏 , 所有费用结算清楚 , 出租方应把押金如数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但中途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
第四条、在租赁期内 , 甲方保证负责并承担以下责任:1、甲方在签订合约时应详细了解乙方的来历身份等情况 。2、上述房产产权属合法 ,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问题一概由甲方负责承担 , 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 。
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让或抵押房产产权 , 应提前壹个月告知乙方 , 在同等条件下 , 乙方有优先购买权;若甲方出售给第三方须协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续租 , 若第三方自己经营 , 甲方需同乙方协商赔偿装修费用;租赁期满后 , 在同等条件下 , 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
4、在乙方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例范围内 , 甲方不得中途收回房屋 , 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五条、在租赁期内 , 乙方保证负责承担以下责任: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规法令 , 及时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 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以及计划生育工作 , 否则 , 一切后果自负 。
2、乙方不得随意拆变房屋结构 , 如需对此述房地产进行装修 , 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 费用自理 。如因私自装修造成原装修和设施损失 , 应修复并照价赔偿 , 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双方必须中止合同的 , 双方均不负责任 。
屋内设施、设备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 , 则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3、按时缴纳租金:每逾期壹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
逾期七天(含七天)以上则违约处理(特殊情况下征得甲方同意的例外);按时缴纳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水、电、煤气、闭路、电话/宽带和物业管理等有关的一切费用 , 并无条件服从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4、租赁期满时 , 应及时将房屋交还给甲方 , 如因延误时间给甲方造成损失 , 乙方负责赔偿 。
如需继续承租或提前解约 , 应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 , 继续承租时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 。5、承租期间乙方若遇经营不善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转租必须向业主说明情况 , 在缴清物业、水电费用之后方可转租 , 否则按违约处理 。
第六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法则的 , 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 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 由责任方承担 。2、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违约赔偿金 , 双方协商达成 。
3、本合同如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 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 , 协商不成时 , 可向房地产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 ,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 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 , 作出补充规定 ,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