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工作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
县(市、区)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或社区居委会再次向社会公示,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同低保对象签订协议书,明确政府管理部门和城市低保对象的责任和义务,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或者经公示有异议并经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保障待遇的家庭,自社区居委会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所有证明材料齐备)之日起,30天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也应在30天内下发不予批准通知书 。
(五)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对人户分离[本县(市、区)及跨县(市、区)]家庭的申请,人户分离不满一年的,由其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民,按属地管理原则应向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居住地民政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 。2、对于同一县(市、区),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街道办事处(乡镇)或社区居委会的申请,要向家庭主体户口所在地(户主)户口所在地或多数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其他不在此地的成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负责提供有关详细证明材料 。
在我市范围内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申请,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3、少数居民小区和有些乡镇尚未成立社区居委会的城市低保工作,由该街道办事处(乡镇)承担,并直接接受贫困居民的申请 。
城市低保申请书范文 我叫xx,家中x口人 。现住十堰市路北区钓鱼台南楼#楼#门#室 。
房屋是1998年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 。住房面积为46.1平方米 。
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 。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1948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 。
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1998年病退 。工厂给生活费207元,再无其它收入 。
妻子,王慧,1950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儿子,唐明军,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
我还有一女儿叫xxx,1977年生 。现已出嫁 。
住小区x楼x门x室 。在十堰第九瓷厂上班,月工资451元 。
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 。厂子开下岗生活费251元 。
她有一个女儿,2周 。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
【申请自保怎么写】
文章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