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协议怎么写( 三 )


另外,《收养法》相关法条规定: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对于从其他亲朋等个人家庭之间过继孩子的,需要有口头或书面过继协议,并需要到民政机构登记或公证,如若不登记或公证,则不构成合法的事实收养或成立继父母子女关系,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财产继承等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过继认定有效的情况下,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也如收养关系一样因过继事实而消灭呢?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应依据过继协议来确定 。协议约定过继之后,不再与生父母发生关系的,可以按照收养事实处理;协议约定过继之后,仍应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仍有权继承亲生父母之财产的,应当认定过继之后,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如果过继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要结合过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是否存在扶养事实来认定 。
总之,孩子过继一般是亲朋之间自愿发生的,现实中很难说遵从了什么有效的法律协议,更谈不上登记确认了 。所以,如果发生抚养、继承等纠纷,还是需要根据情况,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让他们帮助你排忧解难,要比自己实际操作强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