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合同怎么写( 三 )


3、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解读赡养协议的效力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从该法律条文的内容来看,它涉及了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协议的签订主体是赡养人;(二)赡养协议的生效须“征得老年人同意”;(三)协议的履行要接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的监督 。
对于第二、三两个方面的理解上一般没有争议,但是对于第一个方面,即赡养协议的签订主体是否只限定于赡养人之间,则有比较大的分歧 。有人认为,该法律规定说明,赡养协议只能在赡养人之间签订,也就是说协议主体只能是老人的子女 。
另一种观点认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只是说“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但并未禁止其他当事人签订该种协议,比如父母与子女之间 。还有一个问题是,部分赡养人就老人的赡养问题所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呢?对于以上两个问题,我搜索了很多类似的案件及专家学者、律师法官对案件的意见,综合考虑之后,个人比较同意上述的第二种观点 。
总结如下:第一、赡养协议是可以在父母和子女之间签订的,只要这种协议是出于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这并不违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精神;第二、赡养协议签订时,所有的赡养人(子女)和被赡养人(父母)都应在场,为避免今后可能出现的麻烦,协议在形式上最好采用书面或录音的方式,邀请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两名代表到场见证,所有的当事人各执一份,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备案一份 。部分赡养人就老人的赡养问题所签订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因该种协议明显违背公平原则 。
如果部分子女确因特殊情况而不能亲自到场,本人必须出具书面意见 。四、赡养协议效力及赡养纠纷的解决在赡养人不履行赡养协议时,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老年人“可以要求家庭成员的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没有签订赡养协议,老年人同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五、赡养协议的意义用签订赡养协议的办法约束赡 。
4. 在签订养老院合同的适合要注意什么 这份协议要求老人在住养期间,身体健康状况若发生变化,养老机构要相应调整护理等级,应及时通知老人的家属、亲人即“托养人”一方;养老机构还要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保证院内设施安全 。
此外,还要建立外出登记制度,有自理能力的住养人外出,在签订书面认可书后,外出期间发生问题,养老机构将不承担责任;养老机构要对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事故负责;老人患有精神病或有自杀、自残倾向的,养老机构有权终止协议,通知托养人接老人出院等 。协议的签订将有效地促进养老机构改善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加强管理,通过采取防范措施,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率 。
同时,协议的签订也将防止个别托养人欺诈行为的发生,想“靠”老人“出事”从中捞取一些钱财的人,不必再做“美梦”了 个人建议,好好的有家不住,何必呢 。有年交,也有月交的!!! 这就看你怎么签订了 。

养老院合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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