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怎么写( 二 )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6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3. 什么叫劳动保护 你是那的啊??? 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啊! 我就给你个总则好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