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しち(shi chi) /なな(na na)
八:はち(ha chi)
九:きゅう(kyu)/く(ku)
十:じゅう(jyu)
扩展资料:
日语从一到十在数字中可以直接使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8、9、10进行表示 。
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主要使用场合有:
(1)物理量量值 。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且数字后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如:3 kg、45 m、2 min 等 。
(2)公元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 。如:20 世纪 90 年代、2005 年 12 月 12 日、16时 15 分等 。
(3)计数单位前的数字 。计数单位前大于 10 的数字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整数 1~10,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又很得体的地方,也应该用阿拉伯数字 。如:12 支铅笔、4 根管子、1 朵花等 。
(4)计数的数字 。不论是图表还是记述性文字中,计数的数字都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包括整数、小数、百分数、比例等 。
(5)型号、编号、序号、代号等 。科技论文中经常出现仪器型号、样品编号、标准号等,这些都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序数词前经常带有“第”字 。如:ML 1332 检测仪、GB 18745、第8 小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