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退休人员超过1300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70周岁以上人员报销80%; 在职人员超过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50% 。3. 退休人员当年门诊费累计超过1300元 , 在职人员超过2000元时 , 即可申请报销 。
不要等到年底再来报销 , 以免拖延医疗费报销时间 。4. 我们单位收取医疗费报销单据的时间为每月14、15日上午 , 遇节假日顺延 。
每年12月份报销时间为10~14日 , 务必将全年所有的医疗费单据交到单位 。15日~31日发生的门诊费 , 次年1月14~15日交到单位 , 逾期不予报销 , 后果自负 。
5. 补充医疗保险暂时未定 , 将会另行通知 。6. 如何粘贴医疗费单据: ①挂号条(诊疗费)统一粘贴到一起放在报销单据的最上面 。
②每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粘贴在一起 , 例如1月1日发生的门诊费 , 收报粘贴在最上面 , 接下来粘贴药费明细 , 然后是处方 。③报销单据必须按时间顺序排列整齐 , 最上面是统一粘贴到一起的诊疗费 , 其次是1月份 , 然后2、3…… , 大月份的单据放在最下面 。
④每次报销时所有人员务必先将自己的报销单据进行初步核算 , 例如总费用多少元 , 单据多少张 , 从什么时间看的病到什么时候为止 , 连续多少天 。请每个人务必将以上情况写清楚并附在一张白纸上 。
⑤报销时需要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 即蓝本首页的复印件 。7. 医疗保险中心规定: ①检查费、治疗费超过2000元以上者(单次) , 需提供检查或治疗的明细 。
②CT、核磁疗等项目检查费超过200元以上者 , 要由医院大夫提供诊断证明 。③到医院看牙时 , 报销必须要有治疗明细 , 否则不予报销 。
④检查费、治疗费超过200元以上者(单次要自付8%) 。⑤1类药品属于可全部报销范围;2类药品费用需个人部分负担 , 要自付10%;3类药品属于自费药品 , 医保不予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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