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续约条款怎么写( 二 )


(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 。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 。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 。
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
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