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案件陈述内容怎么写现行诉讼法虽然没有严格规定当事人陈述的种类 , 但是根据不同的标准 , 仍可以对当事人案件陈述作不同的分类 。
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 , 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 。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 , 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 。例如 , 原告向法院详细地讲述了被告曾于某日某地向其借款若干元 , 但至今未还等情况 , 要求法院确认该借款关系之存在并判决被告返还借款及其利息 。在这里 , 原告向法院的“讲述”即为确认性陈述 。经法院审理 , 如果查明原告所主张的借款事实属实 , 就要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的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可见 , 确认性陈述具有主动性、独立性和利己性的特点 , 不管另一方当事人有无相关的陈述 , 一方当事人皆可主动地向法院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 。
而否定性陈述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列举事实 , 否认争议中某种事实或认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的陈述 。例如 , 上述案件中被告作出已将借款偿还于原告的陈述 , 而否认原告所说的“至今未还”这一回事 。在这里 , 被告的陈述即为否定性陈述 。可见 , 否定性陈述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和利己性的特点 , 是针对另一方当事人作出的不利于他的陈述而作出的一种反应 , 以否定对方 , 保护自己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 , 虽然确认性陈述和否定性陈述中当事人的态度不同 , 但两者都是当事人出于利己的考虑而作出的不同反应 。
与上述两种陈述不同 , 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 。例如上例中被告作出其曾向原告借款并至今未还的陈述 , 即为承认性陈述 。承认性陈述一般对陈述者来说是不利的 , 是当事人陈述的一种特殊形式 。
2.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形式的不同 , 可分为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 。所谓书面陈述 , 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 , 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 。典型的如起诉状、答辩书等 。原告在诉状中必须指明他提出要求所根据的情况和能够证实这些情况的证据 , 因此 , 在诉状中必然包含着作为证明手段的当事人书面形式的陈述 。被告在答辩书中 , 可以承认原告指出的全部事实或部分事实 , 也可以否认这些事实而提出另一些事实 。在这里 , 被告的“承认”、“否认”、“提出” , 皆为书面陈述 。
案件陈述就是当事人陈述 , 是诉讼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在广义上 , 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 , 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 , 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 。
4.新闻点评怎么写简单点就跟读后感差不多 , 就是看了新闻有什么感想就写什么 。想来你们初中的要求不会很高 , 能读懂新闻反映出的信息和要表达的看法就行了 , 再论述一些自己的感想 。
如果说的比较专业的话 , 就比较复杂了 。它是针对若干报道作一种总结性评论 , 其具体类型有:(1)新闻述评:既可对单一新闻事实作一个分析与评论 , 也可对若干新闻事实作一个概括性评论 。(2)新闻综述:即将一定时期内发生在一定范围中的若干新闻 , 综合起来加以评论 。综合概括程度高 , 时空跨度大 , 可作纵向和横向的比较综合 。(3)新闻瞭望或新闻展望:在对已发生的新闻事实作综合分析 , 从而提在提炼出的动向和信息的基础上 , 展望未来 , 预示可能发生的新闻事实 。(4)新闻解说:当一则消息中 , 涉及读者比较陌生而又比较重要的人、事、地域 , 而该消息又不可能提供详尽说明时 , 可配以“新闻解说” , 以便供给读者详尽的说明 。(5)新闻举要或大事记:在一定时间范围内 , 挑选已发生的最重要的新闻报道 , 集中排列出来 , 使读者对某一阶段的大事有一个详尽的、纵深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