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方在乙方种植期内甲方负责供应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依法保护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
2、乙方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不得进行抵押,如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
展开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刘如彪 乙方:王占付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乌镇一牧场的600亩左右个人承包土地转包给乙方,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设物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5年,即从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1日止,承包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三、付款方式:即从2010年至2015年乙方向甲方每年每亩交纳350元整,承包费每年在11月20日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费用(按实际种植面积收取),不得拖延,如有拖延甲方有权收回所承包土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用地 。
2、维护乙方的土地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在乙方种植期内甲方负责供应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依法保护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2、乙方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不得进行抵押,如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
六、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付对方违约金20000元(贰万元整)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达镇二牧场1000亩(以实际面积为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东至85团园一连防洪坝,西至达镇草场,南至王晓东地界,北至苏林贵地 。二、承包期限:共计6年,自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底止 。
三、承包费六年共计108万元(壹佰零捌万元整),另收设备押金8万元(捌万元整),共计116万元(壹佰壹拾陆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付设备押金4万元(肆万元整),2008年当年不收承包费,2008年11月30日前付14万元(壹拾肆万元整,包括4万元设备押金),2009年11月30日前付32万元,2010—2012年每年11月30日前付租金22万元(贰拾贰万元),共计66万元(陆拾陆万元整) 。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按时交纳各种生产费用(电费、水资源使用费) 。爱护甲方的设备(机井两口、房屋八间、水泵两套、变压器两个、地下管道两道、高压线路)并正确使用,如造成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 。
乙方在承包期内,机井非人为因素造成塌方或机井自然干枯由甲方负责更新(乙方更换水泵须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机井损坏,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负责提供住房,每口井四间,一间20平方米,共计160平方米,于2008年8月30日前完工 。
七、在承包期内,如乙方将土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八、合同期满后,在设备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甲方将押金8万元退还给乙方 。
九、土地周边如出现产权纠纷由甲方出面协调并解决 。十、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20万元(贰拾万元整)违约金 。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不足,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08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土地承包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