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1)名片、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2)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3)各类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4)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
7.合同评审意见怎么写,合同审查意见书马颖秋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
审查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送审单位的情况、合同名称、审查日期、审查意见、送审单位意见、处理结果等 。其制作要求是:一、审查意见要表明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的内容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是否需要修改,修改的意见是什么 。
审查意见要以法律为依据,法律顾问只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因此,如有意见,应附上法律依据 。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文书是否具备、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否清楚等 。
二、法律顾问室领导意见是法律顾问室负责人对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所持的态度,也是法律顾问代表本单位与送审单位交换意见的基础,除了有领导签字外,还应加盖法律顾问室公章 。三、送审单位反馈意见是送审单位对审查意见的态度是否同意审查意见 。
如同意作了哪些方面的修改,如不同意则说明理由 。合同文本的内容修改原则上由经办人修改 。
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以由法律顾问直接修改,但必须征得经办人的同意 。如果经办人不同意,应由业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室共同报送主管领导裁定 。
四、处理结果是法律顾问室与送审单位沟通后,对该份合同是否可以签订做出的结论性意见 。一般来说,可以签订的,则法律顾问室应签署同意并为送审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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