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 , 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 , 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 , 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
扩展资料:
一、历史起源
大写金额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 。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 , 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 , 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 。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 , 并一直使用至今 。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致使司、府、州、县 , 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 。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 , 必须完全相符 。
稍有差错 , 即被退回重报 。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 , 为节省时间 , 免去路途奔波之苦 , 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 。如被退回 , 则随时填写更正 。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 , 不能做别的用途 , 户部也就没有干预 。
二、起源时间
计数的数目字用大写 , 是自古一直沿用到民国的 , 解放后 , 有些账目才逐渐改用阿拉伯数字 。
《咬文嚼字》2004年第12期上刊登的侯嘉亮先生《大写数字的来历》一文是这样说的:“为反贪树廉 , 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 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 , 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
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 , 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 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这就是说 , 用大写数字记数 , 是起源于明太祖朱元璋 。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大写金额
4.2006.9角支票大写金额怎么写贰仟零陆元玖角整 。
关于支票的大写 , 《支付结算办法》附一“关于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中有如下规定——
“四、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 , 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如下:
(一)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 , 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如¥1,409.50 , 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
(二)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 , 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如¥6,007.14 , 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
(三)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 , 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 , 万位、元位也是0 , 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 , 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 也可以不写零字 。如¥1,680.32 , 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 , 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 , 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 , 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
5.人民币大写金额写法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 , 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 , 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 。因此 ,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