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罐|胡律师说法:男子挖出西晋陶罐,究竟该归谁?

据钱江晚报报道 , 11月10日 , 绍兴某处工地正在施工 , 工人王某发现一陶罐 , 经文物局初步鉴定 , 居然是西晋时期的陶罐!王某死抱着“宝贝”不松手 , 认为谁发现的就是谁的 , “卖了还能买房子呢!”在派出所民警耐心普法后 , 王某终于放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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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发现文物就归谁?
【陶罐|胡律师说法:男子挖出西晋陶罐,究竟该归谁?】2015年《盗墓笔记》改编的同名电视剧中 , 主角吴邪一句“我要把XX上交给国家”成为当时流行语 。 虽然台词为了过审刻意修改 , 不过事实如此 。 我国民事法律体系内不认可先占制度 , 除了抛弃物可以先到先得(俗称:捡垃圾) , 其他无主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均遵从明文规定 。 《文物保护法》第五条明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 , 属于国家所有 。 ”土里埋的 , 水里藏的文物都属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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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没有文明断代的国家 , 源远流长的历史不会说话 , 唯有文物证明五千年的灿烂辉煌 。 谁也不敢保证中国960万平方公里之下埋藏了多少文物古迹 , 如果允许私人先占 , 盗墓就会成为普遍的发财捷径 , 不知多少稀世珍宝将被毁于无形、流失海外 , 专业的人干专业事 , 由国家系统性地保护文物最为适宜 。
个人劳动生产时发现疑似文物怎么办?
根据《文物保护法》 ,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 , 应当保护现场 , 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
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 , 如无特殊情况 , 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 , 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 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 , 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 ,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
交还是不交?这是个问题
当局者迷 , 旁观者清 , “我真有一头牛”的处境往往令人纠结 。
不交 , 原则上违法 。 个人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 , 尚不构成犯罪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 ,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构成犯罪的依《刑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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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周边流传一首关于张献忠宝藏的民谣:“石牛对石鼓 , 银子万万五 。 有人识得破 , 买尽成都府 。 ”2010年有人在河床挖到了银锭的消息不胫而走 , 从此组团来江口捞宝的村民络绎不绝 , 其中掘得的国家一级文物“金老虎印”以800万元被转卖 。 截至2015年10月17日 , 已有25人涉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倒卖文物等罪名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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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 总感觉错过了闷声发财的机会 。 虽然按照规定由国家以兹鼓励或者以“资”奖励 , 不过奖励不多 。 2014年10月份 , 陕西小伙李磊工作中意外发现一把青铜古剑 , 他毫不犹豫地送到了丹凤县文化执法大队 , 并获得荣誉证书 , 现金奖励500元 , 许多人说太亏了 。 若非心中质朴的爱国情怀支撑 , 普通人主动上交文物着实要经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 。
个人如何合法收藏文物?
既然不上交违法 , 那民间收藏文物岂不是都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