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加纳|《我是李小龙》系列之三:好莱坞二

后来 , 好莱坞的制片人觉得我的武术可能会是个卖点 , 请我去出演一个电影《马洛》中的一个反派角色 , 该片由詹姆斯·加纳(James Garner)主演 , 之后我又接到一个片约 , 拍了一部非常好看的电视剧《盲人追凶》 , 詹姆斯.弗朗西斯 (JamesFranciscus) 在片中扮演一个意欲复仇的盲人 , 而我的角色 , 则负责训练他 , 让他做好战斗准备 , 我的弟子:斯特林 . 西利芬特和我一起创作了该剧的第一集;
詹姆斯·加纳|《我是李小龙》系列之三:好莱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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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追凶》中 , 我出演的那一集名为:“截击拳头之道" (The Wayofthe Intercepting) , 我认为:其之所以成功 , 是因我本色出演的缘故 , 我扮演了李小龙!在拍摄过程中 , 我能够自如地表达自我!恰如 , 我在片中所说的:真实地表达自己!正因如此 , 我收到《纽约时报》的肯定 , 说什么:李小龙 , 一个中国佬、以相当令人信服的表演 , 证明他出演这部电视剧实至名归等 , 诸如此类的评价;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收到剧评 , 很庆幸的是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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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拉蒙公司的人 , 请我回去再拍部电视剧;华纳兄弟影业 , 也提出要为我打造-部戏;他们承诺 , 付我两万五美元 , 拍摄一部非常奇幻的冒险片 , 名为《功夫》 , 故事讲的是:一个中国人因错手杀人 , 不得不背井离乡 , 终于在1860年逃至美国西部!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所有牛仔 , 都骑着高头大马 , 人手一枪 , 我则手持一根长长的绿竹棍 , 很有看头 , 对吧?我本想这么拍 , 但电视台不同意?他们认为这笔生意太冒险 , 我也理解 , 无可厚非;这事换作在香港也是一样:如果一个老外在香港出了名 , 而我是投资人 , 我可能也会有担忧 , 害怕他的形象不能为本地观众所接受?不过你知道吗? 如今 , 我倒很庆幸他们拒拍?看看那些电视剧 , 全都是噱头敷衍了事 , 只图赚“快钱”!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电影 , 你可以花好几个月悉心制作 , 但电视剧不行?一集电视剧一周内就得拍完 , 老兄 , 这怎么能保证每周的质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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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应邹文怀(Raymond Chow)的邀请回香港拍片后 , 恶补了一大堆华语电影 , 全都糟糕透顶?首先 , 片子里人人都在浴血奋战 , 但他们的打斗方式竟完全相同 , 这点尤其恼人 , 拜托 , 根本没人会那样拍?实战中 , 每个人的反应都不一样 。 而且表演和打斗也是可以兼顾的 。 港台两地的制片人都先后给我来过电话 , 开出的电影片酬从2千到1 万美元不等;
最后 , 嘉禾电影公司的一位代表和我签订了合同 。 我同意出演电影《唐山大兄》和《精武门》 。 在我看来 , 邹文怀先生颇有远见 , 他的嘉禾公司也前程无限 。 他的公司 , 运用行之有效的方法 , 致力于实现更精致的电影理想 。 譬如 , 鼓励独立制作 , 给于导演和演员探索和施展自身才华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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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赞成在电影中渲染暴力 。 我认为渲染暴力毕竟是不健康的 。 我们应当牢记 , 暴力和侵略已是现代生活的一部分 。 看看电视、看看越南的时局 , 你无法视而不见 。 但另一方面 , 我认为不应该把暴力和侵略设为电影的主题 。
我在电影中的打戏并非“暴力” , 而是“功夫” 。 功夫片介于现实和虚构之间 。 如果我在电影里所做的一切都是真的 , 观众一定会觉得我是个嗜血的暴徒 。 而我也只需把对手往死里揍就行了 。 根本不必处理得这么有艺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