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渔获量不得超5斤,双钩调钓或成历史!“四川版”垂钓指导意见来了( 二 )



对于这一条 , 重庆的规定是不能使用鱼虾类活饵进行“打窝”垂钓 。 活饵钓鱼并不可怕 , 但如果用其打窝进行诱鱼 , 对翘嘴等掠食性鱼类具有较大的破坏性 , 有必要进行规范 。 但如果单纯使用蚯蚓等活饵挂钩钓鱼 , 则无伤大雅 , 而且是一种比较传统的钓法 , 没必要进行限制 。

其三 , 在渔获物的规定方面 , 渔获量不得超5斤这一点非常好 , 可以有效限制垂钓者的无度索取;
但“单鱼种钓获量不能超10条”则有些过于机械化 , 也难以有效执行 。 对于白条鱼等小杂鱼 , 一次限制10条只能让钓友们进行选择性垂钓 , 不再去钓这些小杂鱼 , 久而久之难免会出现网友们所说的“白条鱼泛滥成灾”等奇怪的现象 。

垂钓一种流传了千年的渔猎文化符号 , 管理方式对路了 , 可更好推动休闲钓鱼文化的传播以及相关产业链的健康发展;限制太死 , 则会让人心生嫌隙 , 有悖于全民健身的需求 , 对鱼类资源保护也不一定是好事 。
对于这个四川版的垂钓指导意见以及相应的规范 , 网友们都有什么看法 , 欢迎一起讨论 , 共同推动休闲垂钓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


讲述垂钓故事 , 主张绿色垂钓 , 倡导生态保护 , 反对一切形式的破坏鱼类资源之行为 , 这里是‘钓鱼七天乐’ , 希望和广大钓友们一起共话垂钓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