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春晚小品《还不还》,笑中蕴含法律知识,尤其负债人必须要知道!( 三 )



从小品情节来看 , 长远艾伦在借款前没有要求沈腾提供担保物权 , 因此他们属于普通债权人 。 毫无疑问 , 他们的赔偿取决于是否有其他优先赔偿的债权人 。 从小品情节来看 , 沈腾名下的房地产早已以马丽的名义转让 , 似乎不太可能为其他债权人提供担保物权 。 如果先申请执行人和长远艾伦一样是普通债权人 , 那么情况对长远艾伦更有利 。 原则上 , 他们将按比例与其他债权人受偿 。 例如 , 沈腾的财产总额为20万元 , 两人的债权在所有债权中占20% , 可分为4万元 。 但是 , 如果有地位优先的债权人 , 如房地产抵押权人 , 应优先清偿当事人的债权 , 其余部分由普通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 。 无论如何 , 尽早起诉拿到执行依据并申请控制沈腾的主要财产 , 让自己获得首先查封的地位 , 就会从容很多 , 免去申请参与分配的麻烦 。

顺便多说一句 , 小品中的两个人要求沈腾连本带利6万元偿还 。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贷款是否有利息 , 中国从《合同法》第211条到《民法典》第680条规定 , 只有当双方有明确约定时 , 贷款人才能要求对方支付利息 , 否则视为没有约定的利息 。 因此 , 要求沈腾返还贷款本金没有问题 , 但是否要求他支付利息需要严格按照双方的协议确定 。
二、沈腾马丽离婚影响强制执行吗?

在小品中 , 沈腾骄傲地告诉两位债权人 , 他和马丽离婚了 , 他的钱和房子都已在马丽的名下 。 这实际上触及了强制执行法中最复杂、最有争议的问题 , 即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 。 由于我国采用了婚后所得共同的法定婚姻财产制度 , 夫妻共同财产处于普遍状态 , 几乎所有自然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都会涉及到这个问题 。 目前 , 相关法律规范非常简略 , 过去十年最高法院的司法政策也发生了变化 , 司法实践不统一 。
为了简化考虑 , 我们假设玛丽和沈腾在婚姻期间买了一套房子 , 并以双方的名义登记 。 他们的离婚对强制执行财产有影响吗?首先 , 我们需要区分执行基于规定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沈腾的个人债务 。
如果常远艾伦或其他债权人在起诉时将沈腾玛丽作为被告 , 并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 法院认为符合《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 , 法院将判决沈腾玛丽共同承担债务 。 在这种情况下 , 双方的离婚实际上对房屋的执行没有影响 , 因为《民法典》第1089条明确规定 , 离婚时 ,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属于各自的 , 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决 。 因此 , 即使双方将离婚财产分配给玛丽 , 也不妨碍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因为玛丽本人就是被执行人

然而 , 在实践中 , 在大多数情况下 , 债权人只会起诉一方的配偶 。 例如 , 常远艾伦只起诉沈腾而不是马丽 。 此时 , 法院的判决一般只规定一方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 一个问题是 , 在执行程序中 , 申请人经常主张债务实际上是夫妻共同债务 , 并要求法院将另一方的配偶添加为被执行人 。 执行法院能否在此基础上判断债务的性质并将另一方的配偶添加为被执行人?早些时候 , 一些地方高等法院已经发布了一份文件 , 认定执行法院可以自己判断债务的性质 , 当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 , 另一方的配偶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 最高法院还在个别文件中表达了这一观点的倾向态度 。
然而 , 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在2016年发生了变化 。 当时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在执行阶段 , 夫妻共同债务直接确定 。 在实践中 , 确实发生了这种情况 。 债权人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判决 。 一些基层法院直接引用《婚姻法解释》(2)第24条 , 明显不适合将未参与诉讼的配偶直接添加到被执行人身上 。 当时 , 我们制定了司法解释本身就是司法审判的判决标准 , 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只能在审判阶段不能在执行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