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莫乐新&辛弃疾喝醉酒后写下一首狂词,比李白的诗还要狂,从开篇狂到结尾
辛弃疾在宋朝词坛至少可以排进前三的位置,而且他本人非常有才华,能文能武,风格也是多样,可以豪放,也可以婉约,这一点比较像苏轼。虽然辛弃疾在文坛大放异彩,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是处处不如意,由于当时社会动乱,各地硝烟四起,北方更是被金国所占领,为此辛弃疾去到南方,带领将士冲锋陷阵,立下了赫赫战功,但是很可惜当时的南宋朝廷一味地卑躬屈膝;原本以为这样就可以换来和平,还把辛弃疾从前线调回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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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后方的辛弃疾一度被闲置,从此他再也没有上过战争,对于一位有理想的年轻人来说,那无疑是致命的打击,所以他的后半生活得很痛苦,每天都处于悲痛之中,创作出来的作品也是很伤感。其实对于古代的文人来说,学成了本领有了学问,那么一定要成就一番事业,要去战场建功立业。辛弃疾有那样的条件,可是却没有机会,于是造成了他悲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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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有一些词写得非常有个性,像这首《水调歌头·壬子三山被召陈端仁给事饮饯席上作》就是一首很狂的作品,通篇引经典据,不仅写出了新意,同时字里行间所营造出来的意境,也是让人拍案叫绝。应当说这也是辛弃疾当时一种心境的体现,作为一位有理想的青年,他始终渴望能够去到战场建功立业,去收复北方的失地,只是无奈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理想沦为了泡影。
《水调歌头·壬子三山被召陈端仁给事饮饯席上作》
宋朝:辛弃疾
长恨复长恨,裁作短歌行。何人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余既滋兰九畹,又树蕙之百亩,秋菊更餐英。门外沧浪水,可以濯吾缨。
一杯酒,问何似,身后名?人间万事,毫发常重泰山轻。悲莫悲生离别,乐莫乐新相识,儿女古今情。富贵非吾事,归与白鸥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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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词写于公元1129年(宋光宗绍熙三年),辛弃疾当时在福建但被宋光宗召见,正值得临近新春之际,辛弃疾从福建启程,当时赋闲在家的陈岘,设宴送别辛弃疾,喝醉后他写下了这首词;虽然通篇只有篇幅很短,可是每一句都很讲究,无论是创作手法,还是作品中所传递出来的意境,那都是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不失为一首难得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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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片第一句很明显是化用了白居易《长恨歌》里“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之意,那意思是表达了一种离别之苦,为此辛弃疾写得也是很感人,只是那么三言两语,便是营造出了一种感伤之怀。而后面的两句“何人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则是引用了《史记》中的刘邦妃子戚夫人的一段话,“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什么人了解我,来为我跳楚舞?听我唱一首狂歌?我在带湖种了,九畹的兰花,还种了许多的蕙,到了秋天可以赏菊。在我的门外沧浪之水,可以洗我的丝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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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片则是以自身的处境来描写当时的感受,同时也是充满了哲理,还讲述了许多的大道理;请问一杯酒身后的名誉,到底哪一个更重要?身后名当然重要,要是现在本末倒置让人很是伤感。毫发常常是重的,可是泰山却是很轻。最悲伤的事情是生离死别,最快乐的事情是遇到知己好友,这是古今常有的事。现在我什么也不想了,只想回到带湖,去过我那平淡的生活,我早已和白鸥约定好了,一定要回到带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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