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即刻报名!无笔试!鹤山区招聘15人


为了更好的完成城市管理建设相应配套建设工作 , 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氛围 , 经鹤山区政府研究 ,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 。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 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 , 择优聘用 。 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男性15名(随人员增减而加补)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 品行端正 , 无不良嗜好 , 具有奉献精神;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
4.中专及以上学历 , 年龄18—35周岁 , 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沟通能力;
5.鹤壁市户籍 , 具有鹤山区户籍优先;
6.退伍军人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二者符合其一的优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纪律处分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 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考试中 , 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拔纪律行为未满五年的人员;(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
三、报名需知
本人需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无犯罪证明、报名表(附件1)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
报名时间:3月1日至4月8日 。
报名地点:鹤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鹤壁集岗楼北50米路东新华街办事处院内3楼) 。 报名时须佩戴口罩 , 按照规格测量体温 , 并全程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 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 ,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以面试为主 。 面试期间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五、体检、政审
面试后公布成绩 , 按个人总成绩 , 由高到低 , 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 。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 , 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 , 确定为拟聘人员 , 并进行公示 ,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
七、聘用及聘用待遇
(一)应聘者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 , 确定为聘用对象 , 统一参加岗前集训 , 时间为1个月 。
(二)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含岗前集训时间) ,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 试用期合格 , 签订劳动合同 , 合同期为一年 , 合同期满后 , 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 聘用期内 , 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内 , 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 , 可以解除合同 。
(三)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2400元 , 其中400元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按照绩效考核的办法发放(包含职务津贴、考核奖励等) , 工作每满一年工资每年每月增加20元 。 用人单位统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 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 。 统一配装 , 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