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裹脚是什么时候被废掉的( 二 )


元朝的伊世珍在《琅环记》中称:“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 , 是以裹其足 , 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 。”这段话再明白不过了,此时把女人缠足上升到了“圣贤之道”、伦理层面 , 即开始要求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沾衣掠袖为失一节” 。本来在男权社会就处于弱势一方的女性 , 只好欢喜地接受 , 并且还要引以为荣宠!
清朝立国之初禁止过妇女缠足,皇太极、顺治、康熙再三禁止,但禁而难止,只好作罢 。袁枚在《牍外余言》中说:“习俗移人,始于熏染,久之遂根于天性,甚至饮食男女,亦雷同附和,而胸无独得之见,深可怪也”、“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吾以为戕贼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也 。悲夫!”由跟风赶时髦,渐渐成了习惯 , 既使是陋习 , 也乐此不疲 。袁枚这个“悲夫”也适用现在的一些人 , 没有自己的主见喜欢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瞎起哄,或者效仿他人、或者人云亦云 。
后来,太平天国禁过、民国禁过 , 也都是禁而难止 。现在四十岁上下的人应该记得,三十年前70岁左右的老太太许多都裹着小脚,她们有的就是民国年间出生的、有的是在民国年间开始裹脚 。女人裹脚彻底被禁止、根除是在新中国建立以后 。可以说新中国的建立,中国社会才真正进入了文明社会 。
谢邀 。
我的判断,裹小脚始于宋,兴盛于明清 。
为什么不是始于隋唐,因为隋唐是汉人和鲜卑融合下的大一统王朝,草原民族不可能裏小脚 。
到了宋朝 , 开始兴起 。明朝人著《水浒》和《金瓶梅》,写的是北宋时期,其中有潘金莲的三寸金莲的直接描写 。
到了明清,更加兴盛 。
满清入关后,要求汉人男从女不从,男从即男子必须剃发易服,女不从即汉人女子不必像满人女子放开脚掌,可见汉人女子裹小脚是普遍甚至必须 。
【古代女人裹脚是什么时候被废掉的】我小时候有个奶奶,应该生于民国,家境也不好,还裹了小脚,说明直到民国裏小脚仍很普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