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违法也在犯罪!
【故意破坏别人家庭犯法吗 拆散别人的家庭犯法吗】为什么这样说?一,因为我们每一个人组成的家庭,都是在国家的法律前提下 , 合法的执行了国家的法律规定 。这就使得合法的事情 , 就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硬性支持和保护 。如果,国家法律不能以这样的形式履行了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 那造成我们每一家庭个人“名存实亡”的权利,也就是在置国家的法律于“滥竽充数”的毫无鸟用之中 。
二,在国家法律前提下合法组成的家庭发生了被别人“拆散”之事,我们是绝不能把这样的丑恶事情,仅仅当成道德层面上的龌龊,再认为是社会上司空见惯的现象,而后却去依靠着社会人众言语上的谩骂和遣责,去达到制止或减少这些丑恶之事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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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之为,证明的是我们社会法制的空洞无实,社会道德的严重错乱 , 社会伦理的关系扭曲 , 以及我们这个社会在绝不要脸皮的无良和无耻 , 正让无恶不作的东西大钻了法律的空子,还在严重危害社会 。
综合两点;毕竟,每一个家庭都是组成社会的一份子 。只有每一个家庭的平安 , 才会创造了社会大环境的稳定 , 才会证明“依法治国”的确的务实之处 。
要说他(她)们是“不仅违法也在犯罪”的理由;是因对方“拆散别人的家庭”,这已从法律的角度形成了故意在侵犯并损害了他人的私有权益 , 更涉及到个人的名誉 , 尊严,以及造成了以后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上损害,甚至发生意料不及的恶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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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我们的法律不能以“法律的名义”,去制止、打击、严惩那些“拆散别人家庭”的人,请问国家还要我们公民拿个“结婚姻”干嘛?国家还专门制定了“婚姻法”干嘛?
因此,对于“拆散别人家庭”的人,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他们对家庭和社会造成的极大危害,对法治建设中“依法治国”的目的造成的无比冲击 。也就是说,他们不管用了什么样的手段和方法,只要他们是在“故意性质”地拆散了人家家庭,那他们就是在侵犯和侵害了“合法婚姻”下法律赋予的个人正当权益和尊严 , 他们在违法了更在犯罪 。而这时候的国家司法部门就应当履行起法律的责任和义务,为受害人担当起公平与正义的天!
我相信“人在做,天在看”,我相信:“报应” 。我相信因果关系 。我们的身边和我们所看到的事实,证实了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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