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文物新疆曾经,这些都是“钱”

文物联接古今 , 文物印证历史 。 “文物新疆”旨在通过文博专家学者以现实笔法深入挖掘新疆出土文物、文物遗址蕴含的历史文化信息 , 实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历史进程和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充分阐释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 , 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 , 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 , 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 。
美丽的贝壳曾经是人们最熟悉的充当货币的实物 , 当金属货币或是纸币成为了交换的手段时 , 大家可能会认为实物货币退出历史舞台 。 实际它一直在历史的长河中坚守着 。
在2000多年前的两汉时期 , 楼兰城的居民(今在若羌县以北 , 罗布泊的西北角)生活简单 , 工作时间一般一天不到三个小时 。 一些日常需要的商品不需花钱来买 , 直接是以货易货 。 用来交换的货物一般是最实用或是价值比较高方便携带的粮食和丝绸 。 百姓可以用粮食买布匹、鞋子 , 可以用丝绸买菜、牛、谷物、种子等 , 质量上乘的丝织品可以买衣物等贵重的东西 。 市场物以稀为贵 , 衣物和日用品最贵 , 丝绸布匹次之 , 粮食会相对便宜些 。 “五铢”货币与粮食、丝绸等实物货币可以互相通用 , 主要是根据购买人有什么 , 或是需要什么 。 商品的买卖随着质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 。 一斗麦子可以合六十钱 。 老百姓在这自由、随意的市场中得到自己的东西 。
十六国时期 , 实物货币依然在市场上广泛使用 。 “毯”进入市场交易 。 在高昌地区有一个叫王念的商人 , 他生意涉猎广泛 , 买卖奴婢 , 牲畜的交易都有参与 。 即使朝代风云变幻 , 从原来高昌郡属于前凉到后归属于前秦 , 丝毫不会影响到他的买卖 。 他做了什么买卖 , 有了什么约定 , 都要自己记下来 , 或是签订契约 。
建元三年(公元367年)4月15日王念完成了一笔生意 , 心情非常好 。 他一早就看上朱越家的一匹骆驼 , 想买过来 , 最终拿身边的“兹驼”和朱越的“嘉驼”交换 。 他不忘签个契约 , 如果谁反悔要用当地的“毯”作为罚金 , 支付10张 。 时间慢慢流逝 , 建元十三年(公元377年)7月 , 王念把一个幼婢卖给了赵伯龙(当时买卖奴隶是合法生意) , 对方出价是7张经纬疏密均匀的红色织毯 , 基本符合了市场的价值 。 按惯例 , 王念请了一个在场的证明人 , 签了一份契约 。 约定如有以后发现小婢已经是有主的人了 , 或是双方一方出现了反悔 , 都要加倍受罚 , 罚款用14张织毯来支付 。
文物|文物新疆曾经,这些都是“钱”
本文图片

前凉升平十一年王念卖驼券 。 出土于吐鲁番阿斯塔那古墓
三国至西晋时期 , 在塔里木盆地货物的交易 , 实物货币依然以丝绸、粮食为主 , 当然还有前面说的“毯”(用羊毛或牛毛所编织) 。 官方买一些好绢或是丝织品也是用毯(以匹为单位)到市场上买 。 实物货币利用非常广泛 。
唐朝时 , “绫罗绢布杂货等交易 , 皆合通用 , 如闻市肆必须见钱 , 深非道理 。 自今后 , 与钱货兼用 , 违者准法罪之” 。 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9月29日政府正式以公文的形式向民众公示 , 高昌地区绢、棉布可以直接视同钱币 , 自此实物货币有了法律的保护 。 首先规定当地的“细绁”(又称“叠布”即当地产的棉布)的价值:“细绁壹尺 , 上等的值钱肆拾五文 , 稍微次一些的为肆拾肆文 , 最下等为肆拾三文” 。 按其一匹即长11.6米宽为0.29米换算 , 细绁 , 上等布一匹价为一千八百文 , 中等布一匹价一千七百六十文 , 下等布一匹价一千七百二十文 。 而当时正九品的官员俸禄为米五十七石 , 钱为一千三百文 , 发的现金还不能买的了一匹下等布 。 其次“白面的价格一斗 , 好的为三拾捌文 , 一般的为三拾柒文 , 下等为三拾陆文” 。 这样 , 中等面粉一石(10斗 , 约合今40公斤)值三百七十文 。 差不多五石上等面粉(194公斤)可以买一匹上等的细绁同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