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Phone手机软件已下架疑因资金问题导致无法使用( 二 )


但是,这个备受好评的产品因为创始人自杀将在近期停止运行,很多人感觉很遗憾 , 这么一个青年才俊确是以这样的一个方式离开人世 。
在这次苏享茂被前妻逼迫导致自杀的事件中,苏享茂作为创业IT男,从草根变为行业精英,但在财产保障、人身保障、婚姻财富管理、债务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小的问题,意识非常淡?。?也导致了最后这样的悲剧结局 。
作为高净值人群 , 其实他很容易被翟欣欣这样的“有心之人”给盯上,从结果来看 , 翟欣欣很可能是骗婚团伙的,之前她就有一个短暂的婚姻,最后也是以对方赔偿20万了结 。
因此,高净值人群尤其需要做好自己的财产管理工作:
(1)苏享茂可以在创业有成时便购买终身寿险,受益人可以写他父母 , 待有子女后可以再更改受益人为子女 。
这样即使婚后他出了昏招 , 签订了那么离婚协议,导致负债累累,那么在2年后选择了自杀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身故,也可以将高额保险金留给他父母 , 而且该保险金债务隔离,父母无需为其债务负责 。
这里之所以有2年的要求,是因为寿险产品都有2年内自杀免责的条款 。
(2)婚前可以购买一份大额年金保单,投保人为其父母,保费可以通过签订附条件赠与协议的方式转给父母来投保,生存受益人填他自己 。
这样保单财产是属于父母的,又通过签订附条件赠与协议的方式约束了投保人的权利,保证了保险收益归自己所有 。
这样,当苏享茂发生了债务问题时 , 保单作为父母的财产不需要被清偿,而苏享茂作为生存金领取受益人仍然可以获得稳定的现金流,有资金、有时间和翟欣欣去耗 。
(3)从离婚协议上的内容来看,翟欣欣提出的1000万精神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而她威胁苏享茂以达到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如果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 。那么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因此把他逼上绝路的离婚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并不合法,他完全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而不用选择这最后一条绝路!
嗟乎!叹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