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昌吉州各级公共图书馆关于接收各类图书文献捐赠的公告

文献|昌吉州各级公共图书馆关于接收各类图书文献捐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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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各级公共图书馆
关于接收各类图书文献捐赠的公告
为完善昌吉州文献捐赠体系发展 , 建立长期有效的文献捐赠机制 , 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力量参与到公共图书馆建设 , 促进资源综合统筹利用并发挥更大公共效益 , 从即日起 , 州、县(市)公共图书馆热忱欢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无偿向各级公共图书馆捐赠各类图书文献 , 丰富图书馆馆藏体系 。 具体公告如下:
一、捐赠范围及内容
(一)捐赠图书应是国内公开出版的正规出版物或各类地方文献资源 , 类型与题材不限 , 数量不限 。
(二)古籍、名家手稿、名人珍藏、历史文献等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
(三)捐赠图书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 符合意识形态相关规定 , 不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 。
(四)捐赠图书应确保无脏污、破损、涂鸦等情况 。
(五)教辅类图书及杂志不在募集范围内 。
二、捐赠方式
(一)团体或个人均可捐赠 , 可以多本或单本送至昌吉州图书馆或所在地县(市)图书馆 。
(二)捐赠团体或个人因书籍过多不方便送达时 , 可联系就近的州、县(市)图书馆上门取件 。
三、捐赠结果
(一)团体或个人为本地公共图书馆捐赠图书文献的 , 各级公共图书馆将对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 。
(二)捐赠图书文献的团体或个人优先获得参与州图书馆及各县(市)图书馆举办的各类读者活动资格 。
(三)捐赠图书将用于借阅流通、读者交换、向乡村文化室捐赠等 。
【文献|昌吉州各级公共图书馆关于接收各类图书文献捐赠的公告】(四)图书馆将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适时向社会公布图书捐赠情况及图书流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