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大修,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有人欢喜有人愁( 二 )


同时 , 有必要促进社会扭转只有学历和名校的就业导向 , 形成“崇尚技能 , 淡化教育”的社会氛围 。
当然 ,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技能人才的地位以及扭转学历歧视是相辅相成的 。 只有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教育 , 拓宽技能人才的发展空间 , 我们才能为我国所有学生提供多种选择 , 并从竞争和焦虑中解放学生及其父母 。
具体来说 , 高中阶段的学校不再可以分为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 , 而是促进多样化办学并建设新型综合高中 。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独立选择它 , 并从高中毕业后选择参加普通高考或职业教育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