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第三者离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吗

新的民法典已于今年1月1日生效自行 , 但就民法典婚姻篇的内容来看 。就你所提的这个问题而言,几乎和以前的婚姻法的规定几乎完全一样 。也就是对第三者并未做任何特殊的规定 。而作为一般情况,法律也并不对第三者追责 。也未见有明确的规定,支持受害方向第三者索赔 。其实这个道理非常简单 。因为现行法律并没有将通奸行为,明确的规定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所以既然此行为并不违法,那又何来追究法律责任呢?
当然对通奸行为而引发的一些后果 。法律在接到申诉人的起诉后 , 仍然也会介入调整 。而这些需要法律介入调整的范围,相较于以前的婚姻法,也几乎没有什么大的改变 。比如涉嫌重婚的,涉嫌家庭虐待的 , 涉嫌财产转移的 。用夫妻共同财产包养情人的,涉嫌遗弃的等等 。当然因通奸行为而引发刑事案件的,甚至是人命大案的 。法律自然也就会介入调整处理 。而如果夫妻两人 , 因一方出轨与他人通奸而引发离婚的 。如果在通奸关系中,并未使用双方共同财产去包养对方 。也并没有将夫妻共同的财产转移给对方,与通奸对象之间也并未形成同居关系 。直白的说,他俩之间就是单纯的通奸行为 。那么这种情况,他们的行为并不违法 。所以自然也就无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因为第三者离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吗】所以,因婚外情而导致的离婚 。如果出轨方与对方只是存在单纯的通奸关系,而不涉及其他的违法行为 。则第三者的行为并不违法 , 自然也就不会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者属道德范畴 , 夫妻之间的事也是家务事,自古以来清官难断家务事 , 更有甚者 , 指使老婆去勾引有钱或有势的男人,为自已谋财谋权,现实生活中有很多 , 只能提升人们的素质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