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中国|一块葫芦残片印证“葡萄美酒夜光杯”( 二 )


|考古中国|一块葫芦残片印证“葡萄美酒夜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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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克亚克库都克烽燧中 , 考古人员还发现了“开元通宝”和“乾元重宝”等货币 , 其中“开元通宝”是唐朝统治290年中的主要流通货币 。 以“开元通宝”为例 , 三十文钱在唐代究竟能有多少购买力呢?
根据《金泥玉屑丛考》中提到的 , 唐代的物价根据饥年和丰年 , 相差非常大 。 在饥年 , 斗米千钱的事情时有发生 , 如贞观初年 , 大饥 , 斗米可换得绡一匹;2年后的贞观三年 , 一斗米只需要3、4钱 。 在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 , 《旧唐书·玄宗纪》中记载:“其时频岁丰稔,京师米斛不满二百 。 ”唐代1斛等于10斗 , 约合79.32千克 。
当然 , 相比于富庶的中原地区 , 边疆地区的物价就稍微贵一些 。 根据《大谷文书》记载 , 天宝二年(743年) , 高昌地区白面每斗最低36文 , 北庭面每斗35文;《敦煌文书》记载 , 天宝四年(745年) , 粟一斗27文 , 小麦32文 。
在于阗地区 , 曾有文书记载 , 有人曾出钱120文沽酒三斗;也有人只花了375文就买到了一石也就是10斗 。
那么 , 张三郎30文到底买了多少葡萄酒呢?胡兴军不无遗憾地表示:“在发掘出这张文书的时候 , 有点遗憾 , 因为记录到了‘葡萄酒’就戛然而止了 , 当时我们就在想 , 这个后面还有没有文字?30文可以沽多少葡萄酒?可惜 ,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找到 。 但是我想 , 葡萄酒应该还是比较稀罕的东西 , 并不是每天都可以喝得到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