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吉林省人社厅发布重要通知( 五 )


2.操作办法 。
(1)已通过人才分类定级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在申报认定上一等级人才类别时 , 将申报人的抗疫一线工作表现、从事疫情防控科研工作的具体成效、获得的疫情防控表扬奖励(先进个人、嘉奖、记功)等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
(2)申报人员的参加防疫一线的贡献业绩是参与人才分类定级评审的重要参考 , 但不作为人才分类认定的唯一依据 , 评审时还需综合评估其在专业领域的综合业绩贡献水平 。
(3)申报人才分类认定时不得越级申报 , 如E类人才只能申报认定D类人才 , D类人才只能申报认定C类人才 , 以此类推 , 但申报人员最高只能认定为B类人才 。
(4)通过人才分类定级评审后的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政策 。 A、B类人才可在户口所在地基础教育阶段(小学到高中)选择学校起始年级就读 , C、D类人才可在户籍所在地就近从优到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到初中)公办学校就读 , E类人才无子女入学待遇 。
(5)通过人才分类定级评审后的人才可享受就医出行政策 。 C类及以上人才发放“吉享卡” , D、E类人才发放“吉健卡” 。 C类及以上人才 , 本人可在指定医院免费享受特需门诊服务;C类及以上人才 , 本人及两名随行人员可在龙嘉机场贵宾厅、长春火车站贵宾室免费享受贵宾待遇 。 D、E类人才 , 本人及配偶子女可在指定医院享受“预约门诊和住院绿色通道”诊疗服务 。
(6)通过人才分类定级评审后的人才可享受家属安置政策 。 对D类及以上人才的配偶 , 按照“对口相适”“一人一策”的原则 , 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调安置其就业 。
(八)关于实施防疫一线技能人员激励方面
1.政策表述 。 开展线上“防疫员”“消毒员”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培训 。 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技能人员 , 申报认定(鉴定)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时 , 所在单位要优先推荐 , 其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表现作为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认定(鉴定)的重要依据 。 已经取得上一级资格、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提前2年破格聘任 , 对岗位职数不足的 , 可超岗位聘任 , 逐步消化解决 。
2.操作办法 。
(1)用人单位组织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时 , 可根据本单位本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鼓励措施 , 优先推荐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技能人员申报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行业(机构)组织的职业资格鉴定 。
(2)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工勤人员 , 包含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和各级机关工勤人员两个群体 。
(3)工勤人员于2022年(含)之前已取得上一级技术资格且在本级内已经聘任满三年的 , 可破格聘任上一级别岗位 。
(4)事业单位不承担管理职责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在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 可参照此条政策破格一年予以聘任 , 承担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 , 综合参考各级组织部门意见执行 。
(5)对破格聘任的工勤人员及职员的具体政策标准请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4〕39号)中“第六项相关规定”明确的内容执行 。
三、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 符合条件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 由用人单位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受理 。 中省直部门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受理 。